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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两违”巡查和新发“违建”管控体系的通知
索引号: 002645443/2017-87042 发布机构: 海口镇 发布时间: 2017-10-23 17:12:59

海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两违”巡查和新发“违建”

管控体系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加强海口镇“两违”巡查和新发“违建”管控工作,全面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建立海口镇“两违”巡查和新发“违建”管控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领导、统筹监管、属地管控、分工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以村级网格巡查员为抓手、驻村干部为基础、村镇建设办为核心的“政令统一、精简高效”的监管指挥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快速反应体系,“权责一体、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体系。各行政村建立新发违建防控网络,落实村干部巡查和报告责任制,日常巡查走访定期展开,掌握基层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村镇建设办主要职责:针对在建房屋违建情况、危旧房情况、村级建设项目等统筹好巡查线路、巡查人员、巡查车辆、巡查时间等具体安排。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巡查工作,主要工作为制定巡查计划和资料汇总,联系领导做好相关配合。

(二)驻村干部主要职责:针对在建房屋违建情况、村级建设项目、危旧房情况等实行每周一次开展巡查工作,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上报给村镇建设办。驻村干部现场监管必须做到“四必到”同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和重大事项上报工作。

(三)村网格巡查员主要职责:村网格巡查员全面采集在建房屋违建情况、村级建设项目、危旧房情况等基础信息,并做好具体承办日常巡查、进度跟踪、沟通协调以及接待信访等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建设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日常管控与处置

    日常两违巡查和管控工作由驻村干部、村网格管理员负责;

(一)发现本村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的,驻村干部和村网格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制止,要求其整改到位。

(二)因违建情况复杂或需要协调处理的,驻村干部和村网格管理员现场予以制止,并报请联系领导、分管领导与村镇建设办。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对其发放《停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约谈户主并填写谈话笔录和现场踏勘记录。驻村干部和村网格管理员在整改时间内加强对建房户的监管,负责督促其在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对需要镇政府或工作片统一行动的事项,由片长、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研究形成工作方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各农村片按法律程序组织拆除。

(四)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分管领导研究决定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对拒不整改甚至顶风抢建的,由各农村片按法律程序组织拆除。

四、加强责任追究

(一)各行政村有以下情形的,应予追责:

1.当年度发生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未及时发现、上报与处置的,对该村进行通报;

2.在当年度发生2起的,未及时发现、上报与处置的,取消该村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此类推。

(二)镇、村干部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应予追责:

1.村级未建立新发违法建筑防控网络、未落实村干部巡查和报告责任制的,且经督促未在整改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由责任领导对驻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对本行政村内新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监管不力、瞒报漏报的;

3.各行政村发生1起两违行为,且处置不到位者。村主要干部和村网格员进行通报。驻村干部由所在村联系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镇主要领导在班子会议上对所在村联系领导进行通报;

4.各行政村发生2起两违行为的,且处置不到位者。村主要干部和村网格员不得参加该年度评优评先;驻村干部由所在片片长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镇主要领导对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以此类推;

5.发生两违行为的,处置不到位者。如是村镇建设办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放《停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引起的。发生1起的,镇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镇主要领导在班子会议上对分管领导进行通报;发生2起的,由镇纪委书记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镇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以此类推;

6.本条处罚规定如符合《青田县新发违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责范围的,应在处罚后报县有关部门另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追究包括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责任人受到前述后5种形式追责的,视事件具体情况作出相应问责。

全体公民均有权对新发两违行为、监管和查处不力的情况进行举报,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进行检举。

 

附件1:《海口镇       村违建巡查季度报表》

    附件2:《海口镇       村违建巡查周报表》

 

                                       

(此页无正文)

 

海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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