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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226/2015-60494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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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青田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907)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34号,邮编:323900,电话:6806516)。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青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公开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本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确立了以政委刘光献为组长、以常务副局长季江华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分解公开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兼任,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着力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制定并出台了《青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内部流转机制,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更好地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作用。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长效机制,凸显青田公安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借助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在线访谈、公安政务微博和公安微信等平台的作用,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本局“青田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机构职能、政策法律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行政权力等栏目,各栏目下设子相应栏目,所有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并规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台账。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其中主动公开“青公发”部门文件45条)。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外,本局还通过新闻、微博、微信、论坛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本局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的次数为0,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46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本局通过微博微信或其他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并出台《青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有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分别由公民个人通过邮寄和网站申请,2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已答复,基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本局对于涉密信息不予公开,两件均不予公开。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公安机关收费名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换发

20/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损坏换领

40/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

3

临时居民身份证

10/

浙价费{200464号,

发改价格{20032312

4

户口本工本费知(限丢失,损坏补办户口本)

5/

浙财综{2012138

行政审批科

 

 

交警大队: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说明

1

机动车辆号牌工水表

 

浙费价(200673

 

 

汽车号牌

反光号牌100/付,不反光80/

 

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

 

挂车号牌

反光号牌50/付,不反光30/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反光号牌40/付,不反光25/

 

 

摩托车号牌

反光号牌70/付,不反光50/

 

 

机动车临时号牌

5/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收费

按同类号牌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1/

 

仅只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固封装置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       铝合金号牌及同类产品10/

 

限车主自愿要求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浙价费〔200673

 

 

机动车行驶证

15/

 

含行驶证所附照片后拍照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临时行驶证

10/

 

 

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费

按同类证件收费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

浙价费〔200673

 

4

驾驶证工本费

 

浙价费〔200673

 

 

驾驶证工本费

10/

 

 

 

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费

按同类证件收费

 

 

 

驾驶证IC

30/

 

 

5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

 

浙价费〔200673

 

 

汽车

检测线检测100/车次,人工检测50/车次;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

 

同一周期内,对同一辆车只能收取检测线检测费或手工检测费,不能重复加收,新车上牌免收

 

 

 

摩托车、三轮货车、低速货车

检测线检测60/车次,手工检测30/车次;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

 

 

 

6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

 

 

 

 

汽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费

80/人次

浙价费〔201003

含红外线桩考、仪考与专用封闭训练场考试

 

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含一次补考)

230/人次

浙价费〔200673

 

补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重新进行的考试费

80/.、次

浙价费〔200673

 

 

须重新进行的考试费

 

7

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费

 

 

 

 

一个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12分的

180/人、期

 

每人每期7

 

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

60/人、期

 

每人每期2

 

一个周期内累计计分未达到12分的自愿申请参加的

30/人、期

 

每人每期1

 

培训教材费

5/人、期

 

第二次参加同类培训,已有教材的不收

 

出入境管理大队: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1

护照

20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护照补发

40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护照贴纸加注

20/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2

前往港澳通行证

5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3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一次有效签注

2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二次有效签注

4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10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300/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15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0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延期

20/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4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签注、加注、延期

20/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5

台湾同胞定居证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华侨回国定居证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9号)

 

2014年本局无减免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起,历年累计0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4年,本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及公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作用不明显,使用率不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仍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三是部分下属单位没有及时上报需要公开的新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因公安性质所定,许多内容不能对外公开,请广大群众给予谅解。还是以电话直接咨询为主。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局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优化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当前正在使用的公安局门户网站,努力向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检索方式。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民警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9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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