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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强县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3-110016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3-08-12 16:37:23

文号:青政发〔20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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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质量强县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质量强县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2013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丽政办发〔201397),明确2013年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杨梅等)和茶叶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初级水产品生产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的治理。组织开展“传统地产食品安全保障行动”,重点加强对黄酒、田鱼、食用植物油等传统特色食品的监管。以高风险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部位,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内容,以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深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餐饮单位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消毒、凉菜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开展“餐剑”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今年,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3%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0%。(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水利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

(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监察,巩固气瓶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62/万台和0.41/万台以下,力争不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县质监局牵头,县安监局参与)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立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度,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质量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投诉。加强交通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负责)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建设项目“三同时”等专项执法,在国家、省、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青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强化源头防范和日常监控,加强环境应急机构、监测能力、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突出抓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救援。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县环保局负责)

二、深化质量示范创建活动

(五)深化质量强县示范和质量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省、市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为标准导向,推进省级或市级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基础项目建设,并开展申报工作;积极引导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建设,推动创建 1个以上“丽水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示范单位”(强县办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质监局参与)

(六)深化质量强镇和产品质量“三强”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基础质量建设。指导温溪镇创建“丽水市质量品牌示范乡镇”。深化产品质量“三强”创建,推进温溪工业园区和油竹工业园区的质量强区、皮鞋制造业的质量强业、5家以上重点企业的质量强企活动。(强县办牵头,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三、增强质量竞争力

(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着力提升我县产业技术层次和区域核心竞争力。抓好1项以上在研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培育1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1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增长10%以上。(县科技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水利局参与)

(八)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工业强县建设,以科技创新成果为基础,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启动1家企业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014年完成制修订工作。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到年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45%以上。深化皮鞋制造业联盟标准实施工作,促进联盟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扩大联盟标准的实施范围。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做好省、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和建设指导工作;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增强服务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制定青田特色的运营服务质量县级地方标准规范或企业标准,抓好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县质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水利局、县旅游局、县统计局参与)

(九)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规划,优化品牌结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管理创新型、绿色环保型企业创品牌,支持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创服务品牌,支持工业强县、质量强县内的优势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明显的优势农产品创区域品牌。加强品牌梯度培育,新增一批国内国际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和老字号,力争创建一批鲁班奖、钱江杯、九龙杯。(县质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县旅游局参与)

四、抓好质量惠民工作

(十)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推进“阳光纤检”进校园、进工地系列活动。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和民生计量惠民服务系列行动。深化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商贸综合服务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行政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网点等商贸服务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绿色有机农产品和森林食品基地。改造提升一批农贸市场,创建一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积极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深入开展无公害行动计划。(县质监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参与)

(十一)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达到100%,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和一般性质量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大力推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交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省市重点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扎实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建立以公交分担率和乘客满意度为主的交通质量考评制度。争取在全县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均开通不停车专用车道,实现ETC系统全覆盖。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评价控制体系,推广临床路径的应用,严格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院内感染的管理控制。大力推广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引导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按照标准提供服务,全面开展高等级景区游客满意度调查。在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参与)

(十三)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推进清洁水源行动“六大任务”,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全面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湖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六大工程”,推进煤炭禁燃区、烟尘控制区、黄标车限行区创建。深入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强化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扎实推进清洁土壤行动,启动污染场地控制和修复示范工程。(县环保局负责)

五、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十四)提升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树“质量标杆”活动、质量管理“五百”工程等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广大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质量成本,努力减少质量损失。实现全县新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13家以上。(县经信局牵头,县质监局参与)

(十五)提升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各类质量示范创优活动,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力度,树立一批工程质量标杆企业,带动提升整个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县建设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参与)

(十六)开展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服务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服务产品生产流程日常质量控制,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全县新增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企业3家以上,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参与)

(十七)抓好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在市县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中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孵化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到年底,建立1个市级以上孵化基地。(强县办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质监局参与)

六、推进质量基础建设

(十八)推进质量支撑平台建设。围绕我县皮鞋、阀门等主导产业建设,着力提升青田县产品质量检验能力。加强部门、乡镇的配合协作,积极启动青田县阀门质量检测中心和水表检定装置项目的建设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东源镇、高湖镇政府参与)

(十九)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平台建设。引导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开发区(园区)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全县累计建成1个以上服务质量示范效应强、集聚作用明显的服务质量提升平台。(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参与)

(二十)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强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强化减排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一批减排项目。(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牵头,县质监局参与)

(二十一)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专家、首席质量官和质量工程师。(县质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参与)

七、完善质量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二十二)建立健全质量征信制度。重点抓好企业纳入产品质量征信平台和信息入库工作。力争到年底,全县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征信平台管理,资质许可信息、不良记录信息全部录入征信平台。(县质监局负责)

(二十三)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在省、市名牌企业,重点龙头骨干企业中逐步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力争到年底,建立质量损失统计的企业数达到1以上。(县质监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参与)

(二十四)健全产品质量分析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评价分析制度,客观反映产品质量水平。(县质监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质量强县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将部门、乡镇(街道)质量强县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县办牵头,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十六)完善质量强县建设扶持政策。推动县政府出台质量强县建设与品牌创建专项扶持政策。(强县办牵头,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八、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二十)加强质量教育。组织第二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申报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县教育局牵头,县质监局参与)

(二十八)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质量建设氛围。(强县办牵头,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附件:2013年质量强县工作主要量化指标


附件:

2013年质量强县工作主要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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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指标要求

责任单位

1

质量强镇创建(与质量品牌示范乡镇创建相结合)

1

温溪镇牵头开展,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参与

2

温溪、油竹两个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强区示范创建

2

温溪镇政府、油竹街道办事处各自牵头开展,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等参与

3

质量强业创建

1

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温溪镇参与

4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

93%

县质监局

5

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

97%

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6

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

90%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配送率

80%

县工商局

8

质量管理工程

(其中服务业企业、建筑企业各不低于总数的10%)

卓越绩效模式

13

县质监局与经信局9家、县发改局2家、县建设局2家

质量管理培训

13

县质监局9家、县发改局2家、县建设局2家

9

新增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企业

3

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出版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参与

10

建立质量损失统计的企业数

1

县质监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参与

11

质量管理孵化基地

1

县质监局、县经信局

12

培育首席质量官数

2

县质监局、县人力社保局

13

浙江名牌(工业)培育创建

2

县质监局

14

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省市县三级)

3

县农业局负责1个、县林业局负责1个、县水利局负责1个,县质监局配合参与

15

推动企业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13年启动,2014年完成)

1

县质监局牵头,县科技局、县经信局配合参与

1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在2012年基数上)

提高5个百分点

县质监局、县统计局

17

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

100%

县建设局

18

保障性安居工程

分户验收率

100%

县建设局

设立永久性责任标牌

100%

19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

100%

县建设局

20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1

县建设局

21

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累计数1个)

1

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

22

市级以上服务名牌创建或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1

县质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参与

23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率达到

100%

县环保局

24

辐射工作单位持证运营率达到

100%

县环保局

25

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率

100%

县环保局

注:第1315项为考核加分项,即在年度考核时没完成不扣分,完成加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23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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