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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告
2007-09-04 访问次数: 文章来源: 县委组织部

根据《2007年丽水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和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委[2007]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9月10-11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机构编制科(鹤城中路33号县府大院内);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

报名表可到现场填写或登录www.qtrs.gov.cn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或打印。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携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可免除考务费。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于9月20-21日到报名地点(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机构编制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22日,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农村知识和农村工作政策等。笔试成绩单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设置录取分数控制线。

笔试总分÷2×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可于9月29日起登陆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青田人事网(http://www.qtrs.gov.cn)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人员自然淘汰。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

3、考生系移民对象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能积极配合县重大工程建设工作经政审表现良好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8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样式附后);

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享受笔试和面试卷面成绩加1%的待遇(需带独生子女证和农村二女户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考核、聘用。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

按照“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委[2007]37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22270)。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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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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