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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防御工作的通知
2007-08-17 访问次数: 文章来源: 青田侨讯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第9号热带风暴(圣帕)于8月13日02时在吕宋岛以东洋面上生成,15日20时加强为超强台风,今天(16日)08时中心位置在台湾花莲东南方向大约91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60米/秒(17级)。目前,超强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受“圣帕”外围影响,东海中南部海域17日夜里起风力将有10-12级,并逐渐增强到13-15级;浙中南沿海海面17日夜里风力7-9级,18日上午起增强到9-11级,18日起浙南和东部沿海地区有阵雨,其中东南沿海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对此,县委书记王通林作出重要批示:“我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台抗台工作。此次9号(圣帕)台风,是一次超强台风,又适逢双休日,各乡镇各单位务必落实有关工作制度,保证工作力量,早检查早预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王通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的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 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预报,及时掌握强风发展趋势,分析影响范围及风雨量级。防汛、水利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落实相应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二、突出防御重点
       一是加强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各水库管理单位要科学分析、统筹调蓄,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山塘水库巡查制度,加大对满库或高水位运行的小型水库的巡查力度,适当降低水库水位运行。要抓紧采取临时措施,加强对在建水利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小流域山洪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易发山洪及地质灾害区域的巡查和预警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居住在沿溪边、水库下游、陡坡或山脚下、削坡建房处等易受灾地区的人员,并按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及时转移群众,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三是加强对采砂船只的管理。县砂石料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在水上作业的各采砂业主,在台风来临前一律停止企业,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把采砂船只固定在安全地带。
       四是加强对城市低洼地带、出租房地下室等易淹地段的检查力度,制定预案,准备各种应急防汛物资及排水设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沿溪江大排档、临时工棚等危险部位的巡查,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做好各项防台工作。本双休日各乡镇全体干部要在岗待命,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加强防汛值班,密切注视汛情,保持上下联系与沟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电力、通信设施的安全保护,特别要做好在通讯、电力等中断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危房、高空作业、广告牌等的防台风工作;各类新闻媒体、电信部门要及时刊登和滚动播发台风信息。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共职,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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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佚名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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