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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关于安排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告
2007-07-13 访问次数: 文章来源: 青田侨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07年卫生系统拟再安排卫生类专业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就业3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7年8月3日

2、             报名地点:青田县夏康体育馆(下午在青田县卫生局办公室②);

3、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录取规定

护理考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操作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40%、30%、30%。其它专业分笔试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60%和40%。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超过录取人数的,进入面试的最多不超过职位数1:3。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分为60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需求专业、名额和条件(总36名)

专 业

名额

条 件

临床医学

10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7名,在本市06、07应往届生中招收;本科学历,男性1名,女性1名,男女不限1名,在本县应届生中招收

妇 幼

6

中专以上学历,女性,在本市05、06、07应往届生中招收

影像诊断

6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3名,在本市06、07应往届生中招收;本科学历,男性2名,女性1名,在本县应届生中招收

护理

6

中专以上学历,女性,在本县应届中招收

中药剂

1

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在本市应往届生中招收

助产

4

中专学历,2名,大专以上学历2名,女性,在本市应往届生中招收

预防医学

1

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在本县应届生中招收

会计

2

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在本县应届中招收

 

四、使用规定、要求

1、本科生通过考试后合格的,当年给予办理录用手续;大专毕业生护理专业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予录用;大专毕业生(除大专护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和中专护理专业被分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满三年后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被分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

2、报名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合格录取后,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3、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达成意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子女享受每门卷面成绩加1%的待遇。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5、报名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合格后,不能按时毕业的,取消就业安排资格。合格者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33098  6822270)。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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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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