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2008年我县粮食生产要按照“确保播种面积、提高单位产量、促进生产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达到全年播种面积19.6万亩、总产量6.2万吨以上。现就2008年发展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1、加大种粮大户补贴力度。在省财政对种粮大户(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每亩补贴2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20元/亩标准予以补贴。
2、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在省财政每亩补贴1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1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3、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省里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我县种粮大户选保保险金额为400元/亩,保费为每20元/亩,按省文件精神,省、县两级财政给予75%的补助,其余25%也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及时采取措施,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的土地收回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县级将加大耕地抛荒明查暗访力度,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结合当前灾后生产恢复和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加大水稻轻型栽培、强化栽培、单季晚稻“五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全县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粮经饲肥多元种植结构。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条纹叶枯病、褐飞虱、稻纵卷叶螟等水稻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四、创新粮食生产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专业化全程服务。大力鼓励代种、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过程的分工合作。发展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探索建立种粮成本、收益与政策扶持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种粮农民获得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开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和百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分别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水稻优质高产高效示范方、油菜优质高产示范方、春粮优质高产示范方,实行“以奖代补”,予以一定的激励。
五、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的要求,落实粮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责任分解到村,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到田块。县有关部门要在农村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全力以赴支持发展粮食生产。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生产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