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成立青田县污水处理厂的请示》(青建〔2008〕28号)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青田县污水处理厂,性质为国有企业,隶属县规划建设局。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机构 人事 批复
抄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