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撤消巨浦渡口的报告》(青交〔2008〕27号)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撤消巨浦渡口,接文后,请抓紧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渡口 撤消 批复
抄送:巨浦乡政府。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