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机关的请示》(青建〔2008〕10号)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机关变更为青田县规划建设局。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 批复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08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