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供销社:
青供财〔2007〕23号《关于要求消化供销合作社地方政策性财务挂帐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2009年前对供销社地方政策性财务挂帐60%部分(计661.2万元)给予消化,请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合作社 财务 批复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