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准青田县2007年整理指标第二批次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青土资〔2007〕65号)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关于青田县2007年度整理指标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青田县温溪镇繁华北路住宅用地、青田县温溪镇沙埠二号工业用地、青田县温溪镇沙埠龙基山工业用地、青田县高市乡练岙村工业用地)及青田县温溪镇沙埠住宅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 管理 土地 批复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