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青田县城江南新区一号区块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青建[2007]73)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青田县城江南新区一号区块规划设计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青田县城江南新区一号区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6600平方米,设计6幢高层建筑,建筑占地面积6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93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421.16平方米,容积率3.25,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4%。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方案 批复
抄送:县国土局,县发改局。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