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温溪镇高岗滩区块的开发建设,经研究,决定收回你单位座落在该区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规划红线图),计建设用地面积265234平方米。请你单位抓紧做好该区块土地的交接工作。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通知 抄送: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温溪镇人民政府。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青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温溪镇高岗滩区块的开发建设,经研究,决定收回你单位座落在该区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规划红线图),计建设用地面积265234平方米。请你单位抓紧做好该区块土地的交接工作。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通知
抄送: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温溪镇人民政府。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