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