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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发〔2008〕9号

 

 

关于切实做好青田县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4号)精神,更好地给全县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接受终身教育的条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于今年春季和秋季招生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宗旨:利用现代化远距离电视传播手段,为广大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接受终身教育条件。通过电视大学教育,为老年人讲授适应现代化生活的有关社会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进身心健康,达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

二、招生对象:年满6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

三、课程设置:2008年春季开设3门课程:《家庭营养与配餐》(下)、《历史典故》(下)、《老年人学电脑》(重播)。以三年为一个学期。学员可以自由选修课程学习。

四、教学时间:由浙江教育电视台播出,每周两次。其中一次为重播。播出时间以书本里规定为准。

五、入学方式:由各单位、乡镇和各社区组织学习,也可以在家自学。2月份报名,3月初开学。书本由各单位统一到老龄办购买。(联系电话:0578-6822818)

六、学员报名不收学费,教材收取成本费。从单位离退休的老同志,书费由原单位报销。

七、具体事项由县民政局老龄办负责解释。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  教育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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