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王国富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鹤城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叶杰敏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正局级)职务;
免去潘亚彬同志的中共吴坑乡委员会组织委员、委员职务;
免去留海梅同志的中共仁宫乡委员会组织委员、委员职务。
中共青田县委
2006年1月5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