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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发〔2008〕64号

 

 

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检验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完成,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印发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08〕52号)的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指导思想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纲要》,是“十一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分析,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切实深化县委“接轨温州、组团发展、建设和谐小康新侨乡”战略部署,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青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确定的总体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检查各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为编制青田县“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评估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纲要》。未安排评估的专项规划,由各编制部门参照评估提纲要求,对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二)评估时点

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预测到2008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10年的预计完成情况。

(三)评估内容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提出的各类发展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对单位GDP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土地要素保障情况等进行重点分析。

2、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一是对《纲要》及相关规划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三是对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纲要》提出的区域空间布局结构和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在开展区域综合评价基础上,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新型城市化的意见。

4、提出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负责起草《青田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政府,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指标完成分析和预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要求,切实做好《纲要》涉及本部门相关内容的评估及专项规划书面总结工作,按时报送县发改局(联系人:颜坚毅,联系电话:6823980,电子邮箱:QTYAN@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发改局要抓好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问题。

  (二)科学进行评估。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和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有关要求和格式可参照县发改局的提纲要求。在《纲要》评估过程中,县发改局应开设公众意见调查专栏,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综合形成分析报告。

  (四)按时完成任务。7月20日前,县直有关部门的专项规划书面总结及《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要报送县发改局;7月30日前,《纲要》评估总报告初稿要报送市发改委;9月底前,县发改局完成中期评估总报告上报县政府。

  五、评估的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

6月底前,印发“十一五”中期评估工作通知,各部门制订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相关研究。

(二)起草报告阶段(7月)

7月上旬,各部门起草专项规划书面总结及《纲要》实施情况总结)

7月中旬,赴兄弟县市交流调研;

7月中旬,各部门提交专项规划书面总结及《纲要》实施情况总结;

7月下旬,开始撰写《纲要》评估总报告。

7月底,完成《纲要》评估总报告初稿。

(三)修改完善阶段(8月)

8月中旬,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意见;

8月下旬,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论证意见;

(四)正式报送阶段(9月)

9月份,评估总报告由县发改局报县政府审定。

 

附件:《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纲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纲

 

《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2006年3月由青田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按照“接轨温州、组团发展、建设和谐小康新侨乡”的总体要求,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纲要》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概况

(一)评估背景

(二)评估目的和意义

(三)评估方法和过程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总体实施进度及实施效果评估

(一)对照《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对整体实施进度进行评估和预测。

(二)对照《纲要》提出的有关要求,评估两年半来政府职能履行情况。

(三)《纲要》实施的主要成效。

(四)对2010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

(五)与发展水平相近县市(区)进行对比分析。

三、“十一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评估

(一)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评估。围绕《纲要》提出的可量化分析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展开,重点分析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度,并判断在规划期末实现《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按时实现的可能性。

1.经济发展目标。地区生产总值(GDP)、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能力等指标。

2.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目标。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等方面的指标。

3.和谐社会目标。城镇就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率、从业人口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收入等指标。

4.可持续发展能力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万元GDP综合能耗、生态环境质量、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

(二)《纲要》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评估

对照《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分析实施以来任务落实情况。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重点评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情况。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开放型经济。重点评估产业集群培育情况、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落实情况等。

3.区域空间布局结构和开发格局。对《纲要》提出的区域空间布局结构和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进行评价。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照《纲要》提出的建设生态市、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评估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6.公共服务建设。评估《纲要》提出的公共服务方面的重点任务,如文化建设、科技进步、教育事业、人才培养、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等。

7.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着重评价《纲要》提出的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三)《纲要》主要政策措施完成情况评估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对《纲要》实施以来各项改革事业推进情况、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以及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保障措施的成效进行评估分析。重点可围绕以下内容:

1.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建设。

2.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

5.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6.农村综合改革。

7.涉外经济体制机制。

四、“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从两个角度阐述:一是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以及由于环境和形势变化带来的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第一类问题如投资阶段性趋缓、服务业占GDP比重上升缓慢、物价上涨压力加大、民生问题有待加强等。第二类问题如约束性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等。

(二)主要问题成因分析

结合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变化、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目标与《纲要》目标任务的有效衔接等问题,着重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两类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五、进一步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建议

根据对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的预期以及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推进“十一五”规划有效实施的针对性对策建议。

六、改进“十一五”规划工作的建议

根据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规划体制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中存在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提出具体建议。

 

                       

 

 

 

主题词: 经济管理  规划  评估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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