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乐清市副市长李银巧一行慕名来我县考察学习我县旧村改造涉及土地政策处理经验。县委书记王通林,副县长钟秋毫陪同。
考察团首先深入我县平演村、上岸等村实地考察我县旧村改造取得的成果。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县相关部门汇报了近年来旧村改造的一些先进的典型,就我县出台的《青田县旧村改造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考察团进行了深度的交流。
在听取相关汇报和交流后,王通林指出,由于受我县独特的地理环境的制约,全县土地非常紧张,进一步做好旧村改造即是新农村工作的整体要求,也是城市化推进的重要环节。希望今后能加大、加强与温州地区,特别是乐清的合作交流,相互探讨相关的经验,发挥资源共享的优势,以达到平等双赢的局面。
据了解,我县出台的《青田县旧村改造暂行办法》目前走在全省前列,该办法主要为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体拆建方式进行拆旧建新,整治环境,改善居住条件,主要适用与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办法》规定,实施旧村改造必须具备村民大会集体通过、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用语改造的配套资金筹集措施基本落实等三个条件,旧村改造组织和实施单位还应建立、健全旧村改造档案制度,加强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在改造过程中涉及旧城改造范围的,要按照旧城改造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