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民政局干部学法制度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民政,使局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切实提升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习形式
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具体有:
1、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一般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及时学习国家、省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带头懂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中心组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个月学习交流不少于半天。
3、法制讲座的方式。坚持举办适合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4、自学的方式。全局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每个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三、学习内容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2、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4、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局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拟订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根据本制度和局领导的要求,提供干部学习法律用书、读本和学习资料,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
五、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