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青政法发〔2007〕1号
青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0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是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年审注册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年审注册工作。
二、凡2006年10月31日以前已领取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均需参加2006年度的年审注册。年审注册时间于2007年1月10日开始,至2007年1月31日结束。
三、执法证件验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持证人员的变更情况;一年内执法人员的表现;更新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情况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验证,应当填写《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审查表》,出具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意见。验审合格的,在证件上加贴验审标签。验审不合格的,其证件收回缴销。未经年审注册的证件无效,不得继续使用。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年审注册的,应说明理由并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年审注册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责令其缴回注销证件。如今后工作需要必须重新考取资格。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岗位上执行职务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四、各行政执法单位接通知后,抓紧落实本单位各位行政执法人员填写《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审查表》,连同行政执法证统一交到县法制办进行年审注册。
联系电话:6823860
附件:《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审查表》
二○○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