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特制定青田县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四日
一、青田县×××不需申请行政许可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本单位认为该事项不需申请行政许可,现予告知,并将材料一并退回。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二、青田县×××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应当向 提出申请,你在申请时提交本单位的材料一并退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青田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 日内直接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复议前置格式)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青田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格式)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三、青田县×××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申请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2、
以上材料请及时补正。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四、青田县×××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单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所提交的下列材料,本单位已收到。
提交人: 签收人: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单一式二份,一份由申请人存查,另一份由行政许可机关保存。
五、青田县×××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你申请的事项,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正式受理,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于 年 月 日前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六、青田县×××行政许可告知书
编号:
: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本单位认为该项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你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告知你享有以下权利(可根据情况选择):
1、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在五日内提出要求听证的权利。
上述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作放弃。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七、青田县×××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事实理由部分详细叙述)
(法律依据)
(结论部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青田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在 日内直接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复议前置格式)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青田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格式)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八、青田县×××延长期限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由于 (写明延长期限的理由),需延长办理期限 日,本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九、青田县×××行政许可缴费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单位提出办理 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应缴纳下列规费,请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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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标准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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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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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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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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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元 |
¥: |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十、青田县×××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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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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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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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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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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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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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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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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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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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收件人收到送达文书后应即签收,并将签收的送达回证交还本单位。
十一、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
(申请人)为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
委托期限:
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二、听证通知书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对 要求听证的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方)举行听证,请按时参加。
本次听证由 主持,如你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