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自然资规〔2022〕10号),现就青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公告如下:
序号
隐患点编号
隐患点名称
核销条件
1
331121010071
船寮镇成炭寮村黄沙降滑坡隐患点
避让搬迁
对以上已批准核销的隐患点予以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2026〕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