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 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 建筑堆物占道,一类地段每天每平方来0.5元,二类地段每天每平方来0.3元;经营性占 道,一类地段每天每平方米0.6元,二类地段每天每平方米 0.4元;户外广告占道一类、二类地段每年每平方米50元按 广告平面单面面积收费。 | 青田县发改局 | 青发改{2006}23号文件 | 下列临时占道不收占道费: 1、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贸易市场; 2、非营业性社会服务活动; 3、城市公用事业配套项目建设和维修; 4、利用自有场地不占用道路路面和在已支付场地租用费 或通过招标拍卖取得使用权的场地上设置广告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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