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制定了三项具体举措,推动法律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自11月起,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内部学习活动10余次。学习聚焦法律核心条款,重点围绕第九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及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八条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日常学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法用法述职等具体要求进行深入解读。为增强学习实效,各中队采用“案例+研讨”模式,在集中领学基础上,结合市容管理、违法建设查处、餐饮油烟执法、秸秆禁烧执法等高频执法场景,选取8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交流。
打造“执法+普法”融合场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嵌入执法全过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执法到哪里,普法就延伸到哪里”的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与日常执法实践深度融合,构建起“前端提示、中端说理、末端反馈”的全链条普法机制。
在执法前端,各中队统一印制并随身携带《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服务手册》《青田县城市街道分类管理标准》等法律手册,在开展市容巡查、违建核查、餐饮油烟整治、垃圾分类检查等行动前,主动向管理对象发放,提前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权利义务,实现“预防性普法”。
在执法中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在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或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说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还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等条款,阐明“谁执法谁普法”的制度设计,帮助当事人理解执法背后的法治逻辑。11月以来,已累计开展说理式执法100余次,群众对执法的接受度和配合度明显提升。
在执法末端,注重普法成效延伸与群众反馈闭环。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每一次执法行为的结束作为普法深化的新起点,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主动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开展“回访式普法”:一方面通过电话、上门或社区座谈等形式,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结合同类违法行为,在社区公告栏、物业微信群、商户联络群等平台发布“以案释法”简明提示,扩大教育覆盖面。
开展“送法进商户、进工地、进社区”专项行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精准触达基层一线。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及第三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普法”的规定,常态化开展“执法蓝·普法行”专项宣传活动。行动聚焦三类重点场景:一是群众关切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二是执法高频事项,如户外秸秆禁烧、垃圾分类、施工扬尘等;三是风险易发领域,如违建搭建、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隐患等。通过前期调研梳理不同群体普法需求,分类制定宣传内容,采取“一场景一方案”方式,组织执法人员以通俗语言、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形式上门普法,确保法律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真正实现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执法与服务全过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青田贡献“执法蓝”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