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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5年7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25-139061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7-09 09:44: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5〕6号) 决定从 2025 年 7月 1 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 1145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90元。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及低保人员动态变化情况,核定2025年6月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868户1219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96 户400人,农村低保对象7572户11797人,其中补发 2025 1-5 月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 1人,补发 202 1-5 月低保金总计2725 元。下拨2025年7月低保金总计11626518 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形式

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金,由县民政局直接汇入低保对象的个人社保账户。

二、规范动态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在册对象的变更、注销及新增对象的审批工作。为保证低保对象及时领取低保金,请各乡镇(街道)于每月末认真核对低保对象信息,及时在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内调整。

三、严把“进出口”关

各乡镇(街道)对低保对象核定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附件1:2025年7月低保保障金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7月低保资金发放名册.xls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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