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控烟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单位会同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烟草局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立未成年人控烟举报机制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强化烟草行业监管,浙江省已设立“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群众发现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等涉烟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3”进行投诉举报,省级平台将根据区域进行派单,也可拨打我县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问题反馈,烟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二强化监管教育。加大对辖区内卷烟零售户的监管力度,积极劝导其杜绝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以及发布虚假违法卷烟广告等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无证经营行为,全力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向未成人售烟违法行为,强化校园周边网点的明查暗访,对存在向未成人售烟等违法行为的网点,依法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处罚。截至目前,共查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无证经营案件13起,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案件1起 。
当年推动工作:把好许可入口关。强化部门信息沟通,教育部门及时通报烟草部门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开办撤并情况,烟草部门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条例》和《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等要求,对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对因学校搬迁等原因造成的校园周边的烟草专卖零售店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存量许可证54本。
建议二:提高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意识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辖区内中小学旁边的食杂、百货、玩具店进行入户重点宣传;积极引导卷烟经营户规范经营,不向未成人出售卷烟,在实体店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警示标志;通过钉钉直播、志愿者入校园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相关涉烟知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无烟校园。二是开展控烟知识集中宣传。在全县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共160个,覆盖32个乡镇,每两个月更新控烟知识;在刘基广场举行“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览、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们宣传吸烟的危害;在卫生院、学校和社区等进行控烟视频循环播放宣传;开展控烟知识宣传进农村文化礼堂行动,共到文化礼堂开展讲座16场,受益人数1100余人;咨询活动27场,受益人数2500余人;展板巡展3场;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0余份。三是落实各学校主体责任,通过一系列控烟教育举措,让全体师生对吸烟危害有更深刻的认识,打造无烟健康校园环境。实行校园环境无烟化,全县中小学学校严格执行校内全面禁烟(包括访客),并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广播站、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渠道,高频次进行控烟教育,让学生深刻理解,不吸烟是保护自身健康的明智选择,也是现代文明人的基本素养。控烟教育渗透课堂。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科知识,在课堂中渗透控烟教育。如,在生物课中,结合人体系统知识,以科学模型、病理图片、数据图表等,直观展示尼古丁成瘾机制、焦油对肺部的侵蚀、吸烟致癌原理等;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中,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分析烟草广告的诱导陷阱、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以及个人健康权与社会公德。多维度、全方位推进多样化的控烟教育活动。各小学学校累计举办了 150 余场主题班会。这些班会形式丰富多样,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小组深入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从多个角度深刻认识吸烟带来的危害,增强他们对吸烟危害的直观感受。各初中学校组织了控烟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充满趣味性与挑战性,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控烟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主动汲取控烟知识。
当年推动工作:开展“世界无烟日”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青田县疾控中心邀请专家在海口镇中学、青田二中等学校进行“青春无烟,未来更燃——青少年必须知道的烟草真相”主题讲座,向同学们发出“拒绝烟草,健康你我”的倡议并开展了“青春无烟 未来更燃”的宣誓活动,宣誓后同学们在背景墙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会对第一支烟说不。
建议三:加强对影视剧、广告等媒体内容的审查
当年完成事项:青田传媒集团广告发布严格按照《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对广告内容、播出时段、播出时长等进行审核,确保发布的广告合法合规,营造健康媒体环境。
当年推动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APP等全融媒体平台开展宣传,传媒集团、县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共享资源信息,及时报道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宣传与监管的良性互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全平台累计发布《世界无烟日,让我们一起对烟草说“不”!》《世界无烟日:无烟宣传进校园 守护青少年健康》等相关稿件20余篇,点击量8万多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控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建议四: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
当年完成事项: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丽政发〔2023〕7 号)以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1〕9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响应并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秉持“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进禁烟举措。一是明确职责,构建责任体系。对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职责划分,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在禁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例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等教育场所的禁烟宣传与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区域的禁烟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网吧禁烟工作,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大型宾馆、影院禁烟工作,县市场监管负责大型餐饮店、农贸市场禁烟工作等,确保禁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二是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为保障禁烟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均组建了专门的督导小组,定期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禁烟工作检查。督导小组深入商场、医院、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禁烟标识设置是否规范、禁烟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切实提升禁烟工作成效。
当年推动工作:落实《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控烟工作内容。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体系,依据条例要求,加大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劝导力度。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控烟规定,形成文明吸烟、禁烟的良好社会风尚。
联系人:黄燕(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科)
联系电话:0578-6500816、13967088198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