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 >政协委员提案
首页
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30/2025-138653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6-23 15:45:47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王雷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体制外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提供优化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体验。目前,我中心已建立《符合退休条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权益告知机制》,对即将到龄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前1至3个月通过电话一一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告知其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退休手续;因青田为华侨之乡,很多侨胞久居国外,故会存在有一大部分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在退休手续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材料携带不全、人事档案材料遗失、档案材料涂改等问题。由于社保经办机构不具备档案查询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相关规定,查阅档案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出具介绍信去相关存档部门方可查档,且青田县人事档案尚未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分散存放于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及原主管单位,客观上给群众查档带来不便。针对此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在查档环节已主动联系相关档案管理部门,遇到疑难时亦开具单位介绍信协助查阅档案,并全力支持推进全县档案电子化项目的实施、档案统一管理和部门数据的共享。

二、强化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引导。目前,退休政策及办理流程已通过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大厅咨询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资料、电话通知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传达。参保人也可以在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公众号、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台、电子社保卡等平台,通过法定退休年龄查询小程序,查询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以便能及时前来办理待遇申领手续。不方便上网的,可以通过12333咨询电话咨询退休相关事宜。

三、积极推广线上办理渠道,提高服务便捷性。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在线填写“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退休手续的办理。但因符合条件的大多为老年人,可能存在不熟悉网络操作,或者没有合适的电子设备进行网上办理。针对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办事群众会选择线下办理方式。

四、推进跨地区业务协同办理。县人力社保局始终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对于涉及县外招工经历的参保人员,我单位工作人员会主动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等渠道联系对方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如无法直接取得联系,将通过发函、邮寄等方式请求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定。关于您提出的跨地区流动人员异地代办退休服务问题,因目前无法查询到参保人在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故需将参保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年限统一归集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后方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五、提供个性化服务举措,满足多样化需求。对于在境外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我中心已建立微信服务号,侨胞们可通过微信服务号咨询办理参保、退休等相关事宜,可签署委托书授权其亲属代为办理退休手续。同时,我局也会提前1-3个月电话通知临退休人员或其家属前来办理退休业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我们会对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同时叮嘱需转告本人或其家属何时可办理退休手续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待遇申领。

 

承办人:倪天一

联系电话:0578-6506062

                              

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6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