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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亨旺达)
索引号: 744105577/2025-13848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6-18 09:27:14

2025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亨旺达)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田亨旺达休闲椅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休闲椅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祯埠镇小河坑工业园区9号-2

青田亨旺达休闲椅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面积6594.8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购置全自动锯钢管机、抛丸机、电焊机、冲床、弯管机、自动喷塑流水线和烘房、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万张休闲椅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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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由小河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后生态消纳。2、大气污染防治:喷塑粉尘经二级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后15m排气筒排放;布料加工粉尘、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并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垫、消声器等,风机使用接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4、固废污染防治:金属边角料、废布料、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除尘布袋、废抛丸子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活性炭再生企业进行处理,按国家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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