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丽水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5〕16号)有关要求,经消费者自主申报,县经商局审核,现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通过审核的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自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方式向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商贸科反映,电话:0578-6834377。
附件1 2025年青田县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名单(国家报废更新).pdf
附件2 2025年青田县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名单(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pdf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