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着力防止餐饮行业食品浪费行为,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发布餐饮行业“红黑榜”。本期公示红榜单位3家、黑榜单位1家。
红榜
(一)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福仔煲仔饭店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宝幢街13号
上榜理由:
1、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信息;
2、餐厅柜台、厨房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
3、店内用餐环境干净整洁;
4、操作台面干净,无油污;
5、操作区域规范使用带盖垃圾桶。
(二)餐饮单位名称:青田蒂乐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21-1号
上榜理由:
1、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信息;
2、餐厅柜台、用餐区、厨房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
3、外卖平台“阳光厨房”画面清晰、无遮挡;
4、调料与操作工具标识完整、定点定位存放;
5、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口罩配备齐全;
(三)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名羊羊肉火锅店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榕江西路2幢三单元101、201室
上榜理由:
1、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信息;
2、餐厅柜台、用餐区、厨房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
3、保洁柜、消毒柜等贴有相应标识;
4、冷餐柜中食材覆盖保存;
5、消毒柜正常使用,餐具清洁到位;
6、用餐区设置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识;
黑榜
(一)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温溪老街拉面馆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温溪街166号
上榜理由:
1、灭蝇灯未清洁且未正常使用;
2、冰柜内堆放杂乱,冰柜霜较厚;
3、冰柜内使用非食品用塑料袋存放食品;
4、食品未覆膜冷藏保存;
5、使用饮料瓶储存调味料;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公示餐饮单位“红黑榜”, 通过实施餐饮单位“红黑榜”公示制度,鼓励先进、宣扬先进,曝光落后、鞭策后进,在餐饮行业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青田县餐饮行业质量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