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下发的企业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承担归口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以及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 (四)承担县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县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审核工作。 (七)承担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八)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