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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有效推进老旧电梯大修、改造和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切实解决住宅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难题,建设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青田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水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条,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为基本原则。明确了老旧电梯更新以“业主主导、政府引导、依法合规、多方支持”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老旧电梯更新的范围。
第三部分为 实施步骤。明确了老旧电梯更新的实施步骤,包含提出申请、方案确定、合同签订、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使用登记、补助申请等七个步骤。
第四部分为资金筹集。明确了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的筹集方式,更新费用包含的内容,电梯更新和改造的补助金额。
第五部分为部门职责。明确了电梯更新工作涉及的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属地街道(镇)、社区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六部分为监督管理。对《实施细则》的资金使用提出了要求。
第七部分为其他事项。明确了《实施细则》实施日期。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6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78-602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