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青委办发〔2019〕20号文件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青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田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4.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5.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6.负责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区、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林业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单位青田县林业总场预算、局属单位青田县石门洞林场预算。局属单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林业技术推广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公益林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林业改革发展中心(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浙江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预算编制并在局本级。
二、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249.86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15249.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68.40万元,增长42.8%,主要是新增中央资金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和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青田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和湿地普查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4.86万元(上年结转7620.81万元),占90.3%;政府性基金收入1475.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9.7%。
(三)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15249.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68.4万元,增长42.8%,主要是新增中央资金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和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青田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和湿地普查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7.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1195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17万元、其他支出36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06.78万元,占19.7%;日常公用支出261.36万元,占1.7%;项目支出11981.71万元,占78.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49.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774.86万元、政府性基金1475.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7.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1195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17万元、其他支出360.00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74.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93.4万元,增长29.0%,主要是新增中央资金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和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青田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和湿地普查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2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288.19万元,占2.1%;节能环保支出1037.06万元,占7.5%;农林水支出11959.61万元,占86.8%;住房保障支出227.17万元,占1.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5.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7.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6.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943.0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9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1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312.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及国有林场改革和产业转型等相关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1184.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及国有林场改革和产业转型等相关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946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及国有林场改革和产业转型等相关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7.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8.1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00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26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7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75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1115万元和青田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和湿地普查360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115.00万元,占75.6%;其他支出360.00万元,占24.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115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包括集中除治期枯死松木清理,监测、普查、验收,古松及风景松林预防打孔注药,噻虫啉等药物防治,检疫执法,宣传培训,即现即清除治费用,监管、监理费用等、松林等山林主动改造,综合经费等综合管理以及相关项目日常运转经费等。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60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当前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的问题,完成相关图斑地类的确认、核实与举证工作。
(八)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林业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2.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23.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林业部门来青进行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石门洞林场新增专项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4.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的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依据财政预算安排进行压缩。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万元,增长3.3%,主要是人员新进和调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田县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青田县林业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1981.7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一体化”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