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青田分中心)是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青田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分中心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编制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年度预决算报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
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分中心下设三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和业务科,现有编制8名,截至2024年年底,实际在编7人,编外5人,退休1人。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9万元。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75.05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75.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56万元,下降5.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行政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0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75.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56万元,下降5.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行政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9.92万元,占72.7%;日常公用支出19.83万元,占7.2%;项目支出55.30万元,占20.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0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5.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9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56万元,下降5.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行政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15.17万元,占5.5%;城乡社区支出223.55万元,占81.3%;住房保障支出13.79万元,占5.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2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1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7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9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执行数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3%。主要用于接待市中心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要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只减不增,压减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0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了12.45万元,降低4.3%,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行政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5.3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