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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羊毛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索引号: 00265274x/2025-137012 发布机构: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3-19 15:20:44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2,其中1作为检验样品,1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纤维含量

FZ/T 01057.1—2007

FZ/T 01057.2—2007

FZ/T 01057.3—2007

FZ/T 01057.4—2007

FZ/T 01057.6—2007

GB/T 2910.1—2009

GB/T 2910.2—2009

GB/T 2910.3—2009

GB/T 2910.4—2022

GB/T 2910.5—2009

GB/T 2910.6—2009

GB/T 2910.7—2009

GB/T 2910.8—2009

GB/T 2910.10—2009

GB/T 2910.11—2009

GB/T 2910.12—2023

GB/T 2910.18—2009

GB/T 2910.20—2009

GB/T 2910.22—2009

GB/T 2910.24—2009

GB/T 2910.101—2009

GB/T 24252-2019附录A

FZ/T 01026—2017

FZ/T 01101—2008

FZ/T 01112—2012

FZ/T 01159—2022

FZ/T 30003—2009

GB/T 16988—2013

GB/T 38015—2019

FZ/T 40005—2009等

2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2013

3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4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5

甲醛

GB/T 2912.1-2009

6

pH

GB/T 7573-2009

7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2010

8

耐洗色牢度

GB/T 12490-2014

9

起球

GB/T 4802.3-2008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抽样过程中,检样和备样不足情况下,可购买不同规格的相同原料、相同质量等级、相同款式(货/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相同安全类别的样品。

纤维含量复检启用原样,如果原样情况不满足复检要求的,应启动备样进行复检,同时向任务下达部门告知原样不满足的情况说明。除纤维含量外,其余检验项目复检样品为备用样品。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73018-2021  毛针织品

FZ/T 73005-2021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 73009-2021  山羊绒针织品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等产品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纤维含量判定:耐久性标签与吊牌信息不一致且未在抽样单上明确时,按耐久性标签考核;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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