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项目由来及概况
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20年1月,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企业总投资6099.38万元,选址于青田县阜山乡垟村村组织实施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71456平方米,项目新建猪舍、管理用房等附属用房、配套粪污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母猪1600头、公猪30头、后备母猪80头,年出栏生猪3.7万头,年产商品有机肥3000吨的生产规模。同时,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已对本项目立项批复(青农项[2020]15号)。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项目区域的实地踏勘和调查,受项目影响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表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m | 规模/人 | |
经度 | 纬度 | ||||||||
1 | 垟村 | 120.090115° | 28.016245° | 居民 | 大气 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 北 | 811 | 120 |
2 | 陈塘坑 | 120.083656° | 27.996827° | 居民 | 南 | 1139 | 80 | ||
3 | 土丰 | 120.104127° | 28.011869° | 居民 | 东北 | 1224 | 50 | ||
4 | 吴村 | 120.101552° | 28.015999° | 居民 | 东北 | 1232 | 50 | ||
5 | 吴庄村 | 120.106015° | 28.007247° | 居民 | 东 | 1332 | 90 | ||
6 | 白岩前村 | 120.089664° | 27.991673° | 居民 | 南 | 1696 | 120 | ||
7 | 章社垟 | 120.113611° | 28.012400° | 居民 | 东北 | 2141 | 15 | ||
8 | 白岩后 | 120.099664° | 27.985610° | 居民 | 东南 | 2540 | 3 | ||
9 | 小溪(滩坑水库) | 120.221672° | 28.243493°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 | 地表水环境Ⅱ类区 | 西 | 4000 | / |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猪舍尿液、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配套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养殖场周边农作物灌溉。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废水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事故状态下,废水由裂缝渗入地下会导致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废水泄露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范围较小,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这与地下水迁移速率较慢显著相关。由于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的技术难度较大,投入的治理、修复资金较大,且治理效果难于达到原有环境水平,因此,本项目应切实做好有效的防污、防渗等结构与工艺等措施,杜绝废水渗漏等污染事故。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按要求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NH3、H2S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正常工况下,根据预测结果,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NH3、H2S、PM10、TSP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PM10、TSP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NH3、H2S短期浓度,PM10、TSP短期浓度、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NH3、H2S短期浓度,PM10、TSP短期浓度、长期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各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PM10短期浓度超标。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浓度升高,短期最大落地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项目评价范围内各个敏感点处氨的臭气强度为1级,勉强可以感到轻微臭味,硫化氢的臭气强度为2级,容易感到轻微臭味(认知阀值浓度)。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同时加强场区周边绿化,种植具有吸附臭气效果的树木,将臭气浓度对周边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
企业食堂设有3个基准灶,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不低于75%,油烟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厂界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级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粪便、饲料残渣、粪渣污泥、分娩废物及病死猪、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猪舍粪便、饲料残渣、废水处理污泥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再经陈化、分装后成为有机肥外售;分娩废物及病死猪运输至政府指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事故风险影响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养殖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项目拟建于青田县阜山乡垟村村,选址符合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及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各类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环评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2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吴青青 联系电话:18805885382
环评单位: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爱丽 联系电话:13392660717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公示单位: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