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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2 16:00:16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田县腊口镇乌坦山片区02-02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爱玛集团提出了未来不仅要保持行业领导者的地位,更应该成为行业的风向标和规则的制定者;公司目前正按照高标准的要求,以全新的公司形象,灵活的营销方式,规范化管理体系,大踏步开拓国内外市场。

基于上述原因,结合爱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动车研发、制造、营销以及售后等优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目标,积极布局,在已有天津、江苏、广东、四川、河南、广西等多个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在浙江丽水青田县腊口镇征地504亩,提出了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项目可实现年产300万台套电动车的制造能力。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

经度

经度

大气环境

陈山埠村

119.972591

28.385057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678m

金水湾

119.971303

28.385737

居民区

人群

603m

武埠村

119.970188

28.386265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894m

腊口镇中心幼儿园

119.967269

28.376448

学校

师生

173m

腊口石帆学校

119.968557

28.375165

学校

师生

224m

腊口中心卫生院

119.970359

28.375618

卫生院

医护人员

228m

高坟岗村

119.971561

28.378261

居民区

人群

298m

景江花苑

119.969587

28.375316

居民区

人群

481m

同心小区

119.964780

28.371389

居民区

人群

408m

腊口镇政府

119.966454

28.370747

居民区

人群

756m

虞宅村

119.967398

28.369350

居民区

人群

991m

石帆村

119.958858

28.377128

居民区

人群

西

171m

外垟村

119.956583

28.367575

居民区

人群

西

1000m

西山边村

119.942851

28.367424

居民区

人群

西

2100m

青垟村

119.942550

28.376373

居民区

人群

西

1800m

底塘村

119.937572

28.371124

居民区

人群

西

2300m

青竹村

119.960832

28.390607

居民区

人群

466m

凤化村

119.959759

28.400611

居民区

人群

1900m

高塘村

119.971475

28.399932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2200m

地表水

大溪

地表水

水质、水生生态

地表水

160m

声环境

腊口镇中心幼儿园

119.967269

28.376448

学校

师生

声环境2

173m

石帆村

119.958858

28.377128

居民区

人群

西

171m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

/

周边土壤

居民、学校等

GB36600-2018筛选值

/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2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废气

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规范水泥拆包、混凝土搅拌的操作,粉性材料堆放在室内,减少粉尘影响。

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在施工前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及企业;加强施工管理。

废水

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施工人员如厕可借用附近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营运期

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腊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腊口污水处理厂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其余DB33/2169-2018未作规定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做好各分区的防渗,确保废水不污染地下水。

废气

涂装生产线喷漆所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帘式喷漆室进行净化,漆雾经水幕阻挡和吸收过滤后,喷漆室有机废气经过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 燃烧系统处理,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

固废

一般固废:项目废金属边角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漆渣、废漆桶、污水处理污泥等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一般工业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根据其具体类型和性质进行相应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置。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选址位于青田县腊口镇乌坦山片区02-02地块,项目选址基本符合《青田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和《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田县腊口镇乌坦山片区02-02地块

联系人:王云胜             联系电话:159-0899-779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楼   

  人:蒋国龙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人防大楼21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田县腊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浙江省青田县腊口镇虞宅村1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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