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华侨医院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田县华侨医院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青田县人民医院船寮中心分院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区块
项目概况:青田县华侨医院新建工程用地面积约为36555m2,折合54.83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9935.2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735.72m2,地下建筑面积21199.49m2。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为24990.1m2,地下建筑面积为9561.16m2;二期总地上建筑面积为23745.6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1548.33m2。项目建成后拟实现580张床位,其中医疗床位300床,康养中心床位280床;主要建设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保健用房、医疗设备、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康养中心、体检中心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本项目位于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区块,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名称 | 位置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最近厂界距离(m) | ||
经度 | 维度 | ||||||||
环境空气 | 1 | 船寮镇人民法庭 | 120.204323 | 28.268365 | 行政办公区 | 约50人 | 大气环境二类区 | 南 | 15 |
2 | 黄言村 | 120.202553 | 28.266214 | 居民区 | 约1063人 | 西南 | 202 | ||
3 | 新开垟小区 | 120.210138 | 28.265855 | 居民区 | 约803人 | 东南 | 320 | ||
4 | 徐岙村 | 120.210589 | 28.273129 | 居民区 | 约1232人 | 东北 | 443 | ||
5 | 姜岙村 | 120.212713 | 28.269803 | 居民区 | 约1515人 | 东 | 500 | ||
6 | 青田县船寮高级中学 | 120.212628 | 28.267958 | 居民区 | 约2709人 | 东 | 580 | ||
7 | 永安小区 | 120.198787 | 28.276906 | 居民区 | 约1000人 | 西北 | 740 | ||
8 | 船寮村 | 120.213019 | 28.255657 | 居民区 | 约2448人 | 东南 | 780 | ||
9 | 洪府前村 | 120.191100 | 28.263468 | 居民区 | 约1700人 | 西南 | 830 | ||
10 | 赤岩村 | 120.199839 | 28.279395 | 居民区 | 约2100人 | 西北 | 1040 | ||
11 | 船寮镇初级中学 | 120.212054 | 28.259305 | 居民区 | 约860人 | 东南 | 1120 | ||
12 | 白岸村 | 120.204275 | 28.256505 | 居民区 | 约1189人 | 南 | 1300 | ||
13 | 舒庄村 | 120.205037 | 28.286878 | 居民区 | 约1495人 | 北 | 1500 | ||
14 | 大垟村 | 120.217139 | 28.251044 | 居民区 | 约1500人 | 东南 | 2180 | ||
声环境 | 1 | 船寮镇人民法庭 | 120.204323 | 28.268365 | 行政办公区 | 约260人(厂界外200m范围内) | 声功能2类区 | 南 | 15 |
地表水环境 | 船寮溪 | / | / | 工业用水区 | / | 地表水Ⅲ类 | 东 | 35 | |
地下水环境 | / | / | / | / | / | 地下水Ⅳ类 | / | / | |
土壤环境 | / | / | / | / | / | 土壤Ⅳ类 | / | / | |
生态环境 | 评价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时段 | 类别 | 环保措施 | 处理效果 |
施工期 | 废气 | 加强施工场地及车辆进出路面的洒水抑尘措施,保持路面在一定湿度范围内,减少扬尘产生量。 | 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在施工前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及企业;加强施工管理。 | 减少施工噪声污染 | |
废水 | 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污水纳管排放。 | 保证施工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环境 | |
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
营运期 | 废气 | ①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路线,后经42m排气筒排放;②停车场尾气设有机械通风及排烟系统;③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④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专用管道引至医疗综合楼塔楼屋顶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2m排气筒;⑤感染性废气经管道排至最高层屋面,由布置于屋面的消毒型排风机组经过滤、消毒杀菌达标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经42m排气筒排放;⑦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持续时间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
废水 | 企业按“污水零直排”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医疗综合楼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锅炉废水经降温池降温预处理汇同其他常规医疗废水和科教行政综合楼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进入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 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
噪声 | 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 | 场界噪声达标 | |
固废 | 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回收利用,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泥经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 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院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 | 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
风险防范 | 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 |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相关要求 |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青田县华侨医院新建工程选址位于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区块,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三线一单”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在营运期间将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故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环评报告在报批前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tian.gov.cn/)进行全本公开。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等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田县人民医院船寮中心分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蒋院 联系电话:1358716296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1幢A12A03室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71-8693281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