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木门、6000套定制工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木门、6000套定制工艺柜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家具、木制品制造、销售的现代化企业。根据市场需要,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选址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石溪乡下坦村金钟坦188号,新建年产10000套木门、6000套定制工艺柜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0079.1m2,总建筑面积约20629.82m2,建成后可达年产10000木门、6000套定制工艺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距离 | 规模 | 保护目标 |
厂界 | |||||
空气环境 | 居民住宅 | 东侧 | 90m | 约3户 |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金钟坦 | 东北侧 | 210m | 约20户 | ||
下坦村 | 西北侧 | 370m | 约50户 | ||
溪口村 | 南侧 | 640m | 约30户 | ||
坦头村 | 北侧 | 760m | 约80户 | ||
乌寮 | 西南侧 | 720m | 约30户 | ||
湖边乡 | 南侧 | 1.2km | 约100户 | ||
后垟村 | 东北侧 | 1.3km | 约40户 | ||
江湾 | 东南侧 | 1.4km | 约15户 | ||
上叶寮 | 东北侧 | 1.6km | 约20户 | ||
杜坦 | 南侧 | 1.6km | 约50户 | ||
新仓坟村 | 东南侧 | 1.8km | 约20户 | ||
京岙村 | 西北侧 | 1.8km | 约30户 | ||
桥头 | 西北侧 | 1.9km | 约50户 | ||
兆田村 | 东侧 | 2.0km | 约35户 | ||
林村 | 东北侧 | 2.1km | 约50户 | ||
上岸村 | 西南侧 | 2.2km | 约50户 | ||
外龙 | 西北侧 | 2.3km | 约50户 | ||
姜处村 | 南侧 | 2.5km | 约50户 | ||
白浦村 | 西北侧 | 2.5km | 约40户 | ||
噪声 | 居民住宅 | 东侧 | 90m | 约3户 |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地表水 | 瓯江 | 南侧 | 约740m | / | (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大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占标率较小,厂界污染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有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经预测,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达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在厂区合理布置及采取切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经墙体、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有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废气:对木粉尘产生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木粉尘统一收集后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再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漆后打磨粉收集经水帘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经除湿设备+光催化设备处理;晾干废气并入喷漆废气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水帘除塑粉后再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烘干废气经光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①应根据《隔振设计规范》(GB50463-2008)中相关要求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必要时设置隔声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②合理安排设备布局,车间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部。③在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树等,杉树带吸收屏障效应为2.8dB/10米(《环境影响评价》,高等教育出版社)。④加强各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污染现象。
固废:木粉、木屑、废砂纸、废木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漆渣、漆粉收集后经妥善暂存后委托有先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必然伴随着潜在的危险,若防范措施完善,则事故的发生概率必然会降低,但不会为零。一旦发生事故,需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因此,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泄漏、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使风险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1)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对企业来说,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必须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②必须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③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当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集合,在佩带上相应的防护设备后,随同厂内技术人员进入泄漏地点。当情况比较严重时,应在组织自救的同时,通知城市救援中心和消防队,启动外界应急救援计划。
④加强公司职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厂区吸烟,防止因明火导致厂区火灾、爆炸。
⑤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担当负责人,每个车间和主要装置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原则上由工艺员担任。
⑥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车间负责人担任小组组员,形成领导负总责,全公司参与的管理模式。
⑦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2)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该项目液体物料均采用卡车装桶运输。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险品类别、名称及尺寸、颜色。
运输装卸过程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87)、《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运[1987]802号)等。每次运输前应准确告诉司机和押运人员有关运输物质的性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情况下仍能事故应急,减缓影响。其次,本项目运输线路须考虑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点,大大减少运输事故发生时对敏感点的影响。
3)贮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企业加强辅料的管理,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药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向化学品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张贴在仓库贮存及使用现场,供操作人员学习。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泄漏而造成的火灾爆炸和水质污染等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另外,贮存场所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立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污染物、消防水可以纳入纳管。
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③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的布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应的消防、防火防爆要求。
④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中配备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
4)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
①火灾爆炸风险以及事故性泄漏常与装置设备故障相关联。企业在该项目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
②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因素,反应、物料输送等关键岗位建议通过设备安全控制连锁措施降低风险性。
③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
5)末端处置非正常排放事故
①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修。
②各车间、生产工段应制定严格的废水排放制度,确保清污分流。
③建设单位应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实行电控联动,即当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或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废气装置正常运转后,再恢复生产。
(3)预期效果
大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占标率较小,厂界污染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有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经预测,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达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在厂区合理布置及采取切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经墙体、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致电、传真、信函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联系人索取。
查阅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
如公众认为有必要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请在查阅期限内致电、或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联系人索要。如有其他方面的书面意见需要提供,请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环评单位联系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项目车间为圆心,直径5km范围内的利益相关公众。
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联系。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6821190 0578-6095080
建设单位: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57879099
评价单位: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30800
公示单位:青田弘达家具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