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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2 15:54:19

青田县船寮镇戈溪、舒庄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规划区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戈溪、舒庄两个工业区,规划总面积为62.02公顷,其中戈溪工业区面积34.64公顷,舒庄工业区面积27.38公顷。戈溪工业区以不锈钢产业为主导,舒庄工业区是以装备制造、电气机械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区块。戈溪工业区地形复杂,用地呈台地式小地块模式,开发成本较高,应适度提高其开发强度。舒庄工业区地形较为简单,开发成本较低,可适度提高其开发强度。

本次规划力求创造一个高效、便捷、清洁、优美、安全的花园式(园林式)工业园区,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理想的投资环境。通过戈溪、舒庄工业区建设,将船寮镇内分散的工业企业集聚结合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增强船寮镇工业的竞争力。

二、规划范围内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区域空气质量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规划区内及附近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本次规划范围涉及的水体主要为大溪、船竂溪,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类、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规划区范围内的浅层地下水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村庄或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企业等声环境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35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

5、生态环境: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植被、水土保持设施等;规划区内水生珍稀动物主要为鼋,主要分布在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上起石门洞渡口上游400m,下至船寮镇白岸村口悬崖边),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珍稀极濒危野生动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规划区内用热企业采用自备燃气锅炉形式供热,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总体来看,规划实施后规划区排放的常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引起周围环境的明显改变;规划区产业发展带严格项目准入机制,主导发展污染小、清洁生产水平高的工业项目,从源头上降低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般情况下,大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戈溪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舒庄工业区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瓯江,故尾水排放对瓯江有一定的影响。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农业面源将逐年减少、其污染源强将得到明显削减。根据中部污水处理厂近期运行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较好,废水排放浓度皆可达标。

3地下水环境:规划区开发后,企业还应加强管理,工业废弃物的不得任意堆放,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要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要求,设置防渗措施;居民生活垃圾也应加强收集、管理和清运,严禁随意堆置,以免污染区内地下水。

4生态环境:随着开发建设进程,农田、水塘逐步被征用,覆盖水泥、沥青的广场、道路。原有的耕地、林地为主的人工栽培农业生态系统将逐步塑造成城市生态系统。目前规划区范围内的植被是农田和林地,规划区全面建成后,这些植被类型将进一步减少,取而代之由园林树种、花卉植物、草坪组成的林地、花坛、草地、绿篱等为主体的城市植物群落比例将增加,总的来说规划完全开发后地面植被的覆盖率较现状将有所减少,但只要做好均衡布置,使其发挥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水土、消隔噪声、阻挡灰尘的生态功能,则区块开发后植被的变化影响不会很大。

5土壤环境:随着工业区开发,大量的耕地、荒草地等现有土地将逐渐转化为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城市各种建设用地,从而将导致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和土壤生物学性状的改变;由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废渣、生活垃圾、污泥产生,不断输入土壤环境,从而造成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与土壤物质组成变化,发生农用地土壤各种重金属、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累积,可能对土壤生物、地表动植物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并通过食物链途径危害人群健康。同时导致土壤生物群落结构趋向简单化,从而影响土壤生物多样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汇总表

类别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预期效果

水污染

防治

1、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禁止高耗水、难处理的水污染项目入区,同时,园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都应积极推行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备;

2、对于企业超标进管要求实行惩罚性收费;

3、重点污染源须安装废水量和COD在线监测仪,对普通企业则进管前设置监测井。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

4、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实施清污分流,分质收集处理。厂区各只设一个排放口和一个清下水排放口;

5、各企业工业废水进管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工业污水收集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生活污水截污率100%;地表水可维持GB3838-2002

大气污染防治

1、改善能源结构,采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2住建、环保、城管、交通等部门应该加强联动,各司其职严格扬尘防控,如工地加强控尘措施监管,道路增加洒水次数

3优化工业布局,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

4加强源头控制、强化末端治理。遵循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废气治理思路;根据主导行业特征,加强工艺废气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喷砂抛丸等采用旋风加布袋二级除尘器。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相应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对规划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

2各区块用地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

3对入区企业必须实行三同时,建立噪声达标区。

声环境质量达到GB3096-2008相关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

工业固废

1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推行废物减量化;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储存设施;分类收集处置,可利用部分应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3提倡废物利用,开展区域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以上;

4严格控制、强化管理危险废物污染重点企业,区块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固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运出厂区时应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并应该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避免经过周边居民点;

5危险固废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并进行定点堆放,暂存场所必须有防渗漏措施,暂存过程应根据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进行处置;

6危险废物需转移的,无论是综合利用,还是无害化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7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固废的信息数据库,鼓励开展区域内固废资源的再生利用。

8对产业园区内固废、危废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实行监察制度,建议每季度进行现场监察次数不少于1次。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100%;固废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

1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禁止生活垃圾乱堆乱弃;

2环卫部门清运,送各乡镇垃圾填埋厂作最终处置,逐步实现垃圾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规划实施可促进青田县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会给开发区内及周边环境带来相应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总体上目前的规划在规划定位、产业导向是基本合理的,但规划区工业用地分类以及基础设施方案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并加强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控制,避免低水平建设,在此前提下总体上开发建设是可行的。由于规划实施过程将经历各种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因素的影响,在开发过程中必将出现新问题,今后环境影响复杂而深远,建议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价,及时修正规划不足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期限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本次评价在规划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村委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并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规划环评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当地环保部门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1023日至20191106,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担水巷30号  人:叶荣峰                    联系电话:13587175706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0号(乐富智汇园)12803A  

        编:310000

  人:冯晓丽         联系电话:15068102876

3)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10.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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