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上会工作;做好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做好批复部门预算并下达指标工作;做好2025年“三保”预算备案工作。
2. 做好一体化系统报表录入及相关考核工作;完善2025年财政保增收实施方案。
3. 开展2024年度总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完成部门决算初审工作;完成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工作总结;继续做好新配套费政策制定工作。
4. 做好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审前调查配合工作;着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筛选和对接中介机构工作。
5. 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及信息审核工作。
6. 做好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尾款项目申报工作。
7. 做好专项债材料梳理工作,配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核查;做好2025年提前批一般债和专项债发行工作;督促加快专项债支付进度。
8. 做好社保基金预算月报、决算报表及基金的其他管理工作;做好津补贴相关工作;做好殡葬改革相关总结及报表制作工作。
9. 完成涉企产业政策奖补兑付工作。
10. 做好农口单位省以上已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分配对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区域协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
11. 督促乡镇清理上缴结转结余资金;修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办法。
12. 赴县属国企调研2025年内审计划、内审人员配备及对内审工作的建议意见。
13. 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相关文件上传工作;通知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14. 做好2024年县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结算工作;做好全县国企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排摸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国企劳务派遣用工;做好2024年县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结算工作。
15. 完成上月收到未完成项目及下月收到项目备案工作;完成下月送审项目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介机构定期摸排走访工作;主动对接项目服务三次。
16. 指导各乡镇全面应用“浙里基财智控”系统;做好收支智管预警系统中预警问题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