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的指导意见》(丽政办发〔2024〕76 号),结合青田实际,对《青田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试行)》补充相应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自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2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13日之前反馈至青田县水利局农村饮用水管理站。
联系人:章蓉蓉,联系电话:0578-6509061
附件2.原方案《青田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试行)》和《青田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青政办发【2019】28号).pdf
青田县水利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