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田县李孝完干货店销售的红虾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李孝完干货店销售的红虾皮,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12月1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二、青田县石建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石建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12月2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青田县蒋爱女副食品店销售的淡虾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蒋爱女副食品店销售的淡虾皮,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12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0.45千克为被抽检批次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四、青田县泉财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精品香蕉、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泉财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精品香蕉、龙眼,噻虫嗪、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12月1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精品香蕉、龙眼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精品香蕉、龙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五、青田县林丁宝副食品店销售的淡虾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林丁宝副食品店销售的淡虾皮,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12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0.2千克为被抽检批次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