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霞户的申请,经村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
拟同意祯埠镇岭下村杨霞户建房项目,现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祯埠镇岭下村(具体红线位置详见附图)。
二、拟建建筑层数 5 层。
三、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四、规划建筑面积:557.4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五、阳台及雨篷外挑情况:
东:无
南:挑1.5米做封闭阳台
西:无
北:挑1.5米做封闭阳台
六、屋顶形式: 坡屋顶 。
七、拟建建筑南北向开门开窗。
八、立面风格:红色瓦片,米黄色外墙。
九、设电梯,面积以设计图为准。
如对上述审批内容有异议的,请在该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乡(镇)街道城建办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578-6628103(祯埠镇办公室)。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申请建房用地规划定点选址平面图
青田县祯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