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4〕59号)有关要求,经消费者自主申报,市、县商务局审核,现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第五批)补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方式向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商贸科反映,电话:0578-6091670。
附件1 青田县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补充公示(第五批).xlsx
附件2 青田县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补充公示(第五批).xlsx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