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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审定2024年9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21人,发放金额1656930元,补发2024年8月份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人,补发金额5940元,合计发放金额1662870元(见附件1),审定2024年9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92人,发放金额 1328921元,补发2024年8月份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人,新增补发金额5950元,合计发放金额1334871元,其中居家安养6971人,发放金额1263925元(见附件3),入住托养机构121人,汇入托养机构金额70946元(见附件5)。现将补贴资金下拨到有关残疾人账户和有关托养机构账户。
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有关残疾人和机构注意查收,用以进一步改善生活状况。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