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1、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28号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45号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场路办公点)。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28号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0578-12345或0578-12315。
四、网络渠道
1、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2、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信访):网址http://zxts.zjzwfw.gov.cn/wsdt/;或者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中搜索“咨询投诉”。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上述渠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