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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能
索引号: 002652205/2024-133350 发布机构: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9-13 0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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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青田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能
机构简称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机构负责人季子扬
机构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77号 4—6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834888
办公时间(1)冬令时 8:30—12:00; 14:00—17:00 (2)春秋时 8:30—12:00;14:30—17:30 (3)夏令时 8:30—12:00;15:00—18:00
机构职能

县经济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落实推进制造强省的相关工作,发展壮大生态工业。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区等发展平台建设。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安排。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时尚等产业。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组织协调服务企业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

(十二)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承担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管理、融资担保管理职能。

(十三)负责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拟订全县有关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实施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十四)统筹全县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十五)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全县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十六)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八)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县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九)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二十)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全县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

(二十二)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指导和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经验和成果的推广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

(二十四)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配合做好商务领域因公出国(境)
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事宜。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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