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8:45,会期半天; (二)地点:会展中心1805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青田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青田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税收情况; 3.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青田县2023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县政府关于医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青田县阜山乡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的报告; 6.讨论通过《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青田县县乡人大代表询问工作暂行办法》; 7.代表事项; 8.人事事项。 三、会议有关要求 (一)出席人员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全程列席人员: 1.县政府县长或副县长,县监察委负责人,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2.县府办、经济开发区、发改局、经商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分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阜山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各工委副主任,办公室各副主任; 4.山口镇人大主席,北山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 5.邀请县政协领导、县委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各1人)列席会议。 6.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于7月29日上午12:00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报到,无特殊情况请勿请假。 (二)请各相关单位将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于7月29日上午12:00前通过党政机关公文交换平台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列席会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送《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 (三)“一府一委两院”如有提交议案的,请于7月29日上午12:00前将议案、报告等电子文本最终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县人大办周淼杰处,并请做好汇报准备(请“一府一委两院”确定并上报相关议题的汇报人名单,口头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四)请青田传媒集团派记者参加。 联系电话:6834102 传真:6834105 附件:会议请假报告单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O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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